医院门诊大楼男子跳楼的原因医院通报读三遍点到为止……
日,广西南宁。男子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跳楼。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称已经处理此事。该医院一名急诊科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可关注通报。”
“【#医院通报门诊大楼男子坠楼事件#:近三个月未有本院就诊记录,不存在医疗投诉及纠纷情况】4月20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4·19门诊大楼男子坠楼事件后续情况通报》
2024年4月19日15时许,我院门诊大楼五楼一名男子跨过防护栏,意欲跳楼。我院一名职工冲出科室,伸手试图拉住该男子,但未成功。不幸事件发生后,我院第一时间组织积极抢救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目前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我院立即配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监控显示该男子15点03分进入门诊大楼,15点25分自主翻越防护围栏外跳楼。
公安机关查验核实身份为南宁市居民,某物流公司员工。经了解,该男子为广西区直医保患者,曾在我院就诊,并非肿瘤患者,已规范治疗。近三个月其在我院无就诊记录,不存在医疗投诉及纠纷情况。”
这是一起很不幸的事件,愿死者安息。同时笔者今天必须说,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这份通报真的有水平,体现了医者仁心,大爱无疆。或许网友要问了,通报里怎么能读出医者仁心,大爱无疆?我告诉你,还真的能读出,但必须要静下心来听我慢慢捋。
图片显示,医生第一时间前往劝阻,并想拉住该男子。关键时刻医生主动出手相救,这不是医者仁心?虽说没救成功,但人家已经尽力了。
医院通报对这一情况怎么表述的呢?请看:“我院一名职工冲出科室,伸手试图拉住该男子,但未成功。“以”职工“来表述,没以”医生“身份表述,从门诊科室冲出的穿白大褂的人会是谁,聪明人都明白,但通报未突出医生身份是有良苦用心的。良苦用心暂不表。
接着看通报,更精华的部分:“经了解,该男子为广西区直医保患者,曾在我院就诊,并非肿瘤患者,已规范治疗。”这十几个字,字字珠玑。“医保患者”说明就医是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不是因为经济贫困导致……
然后是“曾在我院就诊,并非肿瘤患者,已规范治疗。”此处突出“非肿瘤患者”是为了回应网上传的癌症患者,病痛+贫困导致跳楼,结合以上信息可看出不是传言说的情况。当然了,你要愿意思考,才会理解医院通报的精神,你不愿思考,只是鹦鹉学舌,跟风瞎咋呼,那神仙也没办法梳理你的思想疙瘩。
那患者究竟为什么跳楼的呢?明明白白的答案打死我也不说,网友只能自己揣摩,再接着文章。
通报的精华内容就在“曾在我院就诊,并非肿瘤患者,已规范治疗。”既然“曾在我院就诊”,又强调“非肿瘤患者”,最后来一个看起来轻描淡写的收尾——“已规范治疗“,那规范治疗的是什么病呢?这其实就是跳楼的最重要原因。对此,医院没说,医院为什么没说,因为不能说,医生的职业道德决定了不能说。
《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医师法》也有” 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规定。患者的隐私最重要的当然就是疾病了,患者的疾病医生必须保密,这是医生最基本的道德。如果你去医院看病,医生把你的疾病随意说,谁还敢去看病?
死者的疾病究竟是什么,医生不说,笔者也不会说,但“曾在我院就诊,并非肿瘤患者,已规范治疗。”已比较含蓄地显露了这人跳楼的原因了。如果你没弄明白,请把“曾在我院就诊,并非肿瘤患者,已规范治疗。”读三遍,如果读三遍还不理解,再回过头来看看我前文述及的救人的“职工”,“我院一名职工冲出科室”,此处既没有说明医生身份,也没表明科室是哪个科室。
该明白医院通报字字珠玑、生花妙笔的良苦用心了。如果你真的明白不了,只能说明您读“法之剑“的文章太少了,补课不是一时半会能补上的。此文只能点到为止了。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通报不仅仅说明了跳楼事件的来龙去脉,也尊重了死者的隐私,维护了死者及其家属的尊严,通报绝对算得上一个教科书式的、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好通报。